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对一起足坛腐败案件提起公诉,引发社会广泛关注。作为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原主任,王小平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据检方披露,在2015年至2019年任职期间,王小平利用职务便利,为多家足球俱乐部在球员违纪处罚事项上谋取利益。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与原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的往来,涉及金额高达400万元。值得注意的是,当时正值中超联赛"金元足球"鼎盛时期,各俱乐部在球员管理方面竞争激烈。
案件审理细节显示,除恒大外,王小平还收受了来自广州富力、河北华夏幸福、上海申花、上海上港等俱乐部的贿款。其中,上海两家俱乐部通过不同渠道向其输送利益,反映出违纪行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。这不禁让人联想到此前多起足坛反腐案件中暴露出类似问题。
据财新网报道,该案由湖北省荆州市监察委员会于2023年3月启动调查。经过半年多的侦办,于同年9月移送检察机关。在庭审过程中,王小平对指控提出异议,但检方坚持认为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,且数额特别巨大。
业内人士指出,此案再次凸显出足坛监管领域存在的制度漏洞。作为纪律委员会负责人,本应严格执法,却成为违纪行为的保护伞,这种"监守自盗"的现象值得警惕。中国足协近年来持续开展"反腐扫黑"专项行动,此案的查处正是这项工作的延续。
目前,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。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,受贿金额特别巨大的,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。司法界人士表示,此案的判决将对足坛反腐工作产生重要示范效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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